“哎呀,你听我说嘛。你看啊,以我的赚钱速度,咱们很快就可以结婚了吧?”陈松循循善诱的忽悠道。

    苏梅红着脸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咱们结婚之后,第一件大事肯定就是要孩子吧?毕竟老话说的好,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嘛,传宗接代可是一等一的大事啊!”陈松又说道。

    苏梅脸色更红了,低着头不言语,也算是默认了陈松的说法。

    “我可是听说了,女人在要孩子之前,最好不要干重活,这叫做备孕,也就是提前为怀孕做准备,这样将来对孩子有好处,孩子生下来更健康。”陈松开始忽悠了。

    “啊?你这是听谁说的啊?我咋没听人说起过呢?咱们村里人没那么娇贵吧?”苏梅疑惑的问道。

    确实,村里人比较皮实而泼辣,对这种事不太注重,甚至有些人在临产前还在地里干农活呢。

    还有些孕妇在干活时就生下孩子来了,直接把孩子生在了庄稼地里,或者生在了路边上,这种事情不算什么新鲜事。

    其实说白了,就是没办法活得那么精致。

    “哎呀,你不懂,我这两天卖饭包的时候,可是听人家城里人说过了,现在大家都这么办,人家城里人现在就兴这个!”

    陈松脸不红、心不跳的继续忽悠。

    “兴”是当地的方言,就是“流行”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我要是干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,总可以吧?”

    “嗯,那个没事,干点精细活,你就当是打发时间玩呗。”陈松点头同意了。

    “我再考虑考虑吧,真是羞死个人了,我咋跟我爹娘说啊?而且大家都在忙,就我一个人闲着玩,实在太难受了。”

    苏梅看到陈松对自己这么好,一股热流涌上了心头,觉得陈松就是自己此生不渝的良人。

    而且她虽然是个踏实肯干的人,但毕竟也是年轻的女孩子,要是能像城里人一样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追赶一下潮流和时髦,那她肯定也是很高兴的。